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力发电场防溢油处置服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力发电场防溢油处置服务。
2、招标范围:根据盐城海事局辖区风电场管理要求,保障海上风电场船舶与风电设备、设施溢油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对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力发电场的海上升压站及风机周围海域进行溢油污染防治工作,并确保溢油处置结果满足所在地海事局、海洋局、环保局的要求,主要包括:32台风机周围海域风机溢油污染应急清除作业;船舶溢油污染应急清除作业;2座海上升压站周围海域溢油污染应急清除作业;2座海上升压站事故油池废油接收;32台风机运行产生的废油接收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项目规模及包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85万元/年。
4、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合同每年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续签合同价执行中标价。
6、质量标准: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确保溢油处置结果满足所在地海事局、海洋局、环保局的要求。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①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海事部门核发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资质证书》(一级);②投标人须已在项目属地海事、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污染应急资源备案,投标时未完成备案的,须承诺在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后7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投标人须具备自有含油废弃物、含油污水合规处置资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职WO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若无自有资质的,须与具备合法资质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投标时提供长期合作协议及对方许可证复印件(如暂无长期合作协议的,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后7日内且合同签订前将长期合作协议及对方许可证复印件交招标人审核确认,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投标人近三年无海洋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无海事及环保行政处罚、无招投标失信记录,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无违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第④条查询截图操作步骤如下: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网站”(https://zwfw.msa.gov.cn/)中点击“信息公开”→“监管信息公开”→“输入处罚对象名称”→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2、项目组成员资质和等级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船舶污染应急现场指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拟投入专职应急作业人员须具有船舶污染应急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项目防溢油应急处置服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投标人须是未与J9集团公司官网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J9集团公司官网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前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80259168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